道路交通(机动车、配额制度)(豁免)令 2006 S 438/2006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24日
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配额系统)(豁免)令 2006 年颁布一级方程式的目录和启动 2 豁免号 S 438 道路交通法(第 276 章)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配额系统)(豁免)令 2006为行使《道路交通法》第 142 条赋予的权力,交通部长特此发布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称为 2006 年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配额制度)(豁免)命令并应被视为已于 2006 年 7 月 12 日投入使用。 豁免 2. 带有注册号 EC5386D 和底盘和发动机编号 B9117857RR0 且属于 Butt Mohammed Naeem 先生的车辆,应豁免遵守法规第 24(2) 条道路交通(机动车辆、配额制度)规则 (R 31) 禁止在权利证书到期时进一步更新,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新加坡在线法规 当前版本为t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a) 支付 3,136 的特别征费; (b) (c) 根据《道路交通(汽车、配额制度)规则》第 24A 条须缴付的征费及费用;以及根据《道路交通(汽车、登记和执照)规则》(R 5)第 33A 和 38A 条应付的费用。 2006 年 7 月的第 21 天。 CHOI SHING KWOK 新加坡交通部常任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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