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护的地方令 2013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宣布受保护的场所 附表第 S 124 号保护区和受保护的地方法案(第 256 章)受保护的地方令 2013 行使第 5 条赋予的权力( 1) 根据《保护区和保护区法》,内政部特此颁布以下命令 1。本命令可被称为 2013 年《保护区令》,并于 2013 年 3 月 4 日开始实施。被保护的地方 2. 附表第二栏所述的场所特此宣布为该法案的目的,任何人除非拥有通行证或许可证,否则不得进入该场所。附表第一栏指明的当局,或已获得在该处所当值的获授权人员的准许进入该处所。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2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2 Feb 2022 First column The Authority Commanding Officer, SAFTI Services Centre THE SCHEDULE 第二栏 Protected Place SAFTI MILITARY INSTITUTE。所有这些区域包括 Mukim 6 号地块 3795V 和 3801L 的一部分,Mukim 7 号地块 3819P 和 139M 地块的一部分,以及 Mukim 242L、243C、248T 地块和 251T 地块的一部分第 8 号由 SAFTI MILITARY INSTITUTE 占据,面积约为 84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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