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儿童看护中心 - 使用变更提交授权)通知 2005 S 137/2005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18日
规划(托儿所使用变更登记授权)通知 2005 年目录 制定公式 3 授权托儿所使用变更 1 引用和开始 2 定义 4 授权条件 4A 授权到期 5 授权停止适用,如果条件不遵守 6 授权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 FIRST SCHEDULE SECOND SCHEDULE THIRD SCHEDULE No. S 137 规划法(第 232 章) 在线新加坡法规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2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2 日 规划(儿童看护中心变更) 2005 年使用提交授权)通知 为行使《规划法》第 21(6)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特此发出以下通知引用和启动 1. 本通知可被引用为规划(儿童保育) 2005 年中心变更用途提交授权)通知,将于 2005 年 3 月 18 日开始实施。定义方案(R 2); 2. 在本通知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托儿中心与规划(使用类别)规则中的含义相同,公共财产是指在为开发项目授予的规划许可或保护许可中描述的开发项目内的任何场所,或在主管当局批准的计划中,授予此类许可作为共同财产;由 S 672015 wef 11022015 删除,关于第 3 款授权的相关日期,是指第 4(1)(e) 款中规定的与授权有关的计划和文件向主管当局提交的日期;地层单位的含义与《土地所有权(地层)法》(Cap....
规划(儿童看护中心 - 使用变更提交授权)通知 2005 S 137/2005pdf预览版
规划(儿童看护中心 - 使用变更提交授权)通知 2005 S 137/2005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