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发展(改善工程的区域)(家居改善计划)(第 4 号)令 2018 S 534/2018
住房和发展(升级工程的区域)(家居改善计划)(第 4 号)令 2018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家居改善计划的区域 目录 制定公式 附表第 S 534 号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534 章) 129) 2018 年住房和发展(升级工程区域)(家庭改善计划)(第 4 号)令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在咨询后建屋发展局,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及生效 1. 本命令为 2018 年房屋及发展(提升工程区)(家居改善计划)(第 4 号)令,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生效。 声明新加坡在线家居改善计划法规 最新版本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董事会住宅区的部分描述附表中的床位被宣布为用于进行与家居改善计划有关的升级工程的区域。附表 以勿洛水库路和泛岛高速公路为界的董事会所有部分住宅区,包括在 Mukim 23 的第 03146M 号地段,并在其上建造了 101、102 和 103 号公寓,地段号为 03145C、03597V, Mukim 23 的 03603L 和 03591N 和 104、105、106 和 107 号公寓楼,以及 Mukim 23 的地块编号 03604C 和 108 和 109 号公寓楼,在计划中更特别地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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