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发展(改善工程的区域)(家居改善计划)(第 4 号)令 2011 S 522/2011
住房和发展(升级工程的区域)(家庭改善计划)(第 4 号)令 2011 1 引用和开始 2 宣布家庭改善计划区域的声明 目录 制定公式 附表第 S 522 号住房和发展法案(第 522 章) 129) 2011 年住房和发展(升级工程区域)(家庭改善计划)(第 4 号)令 为行使《住房和发展法》第 65B(1) 条赋予的权力,国家发展部长在咨询后建屋发展局,特此作出以下命令引证和生效 1. 本命令可引称为 2011 年房屋及发展(改善工程区)(家居改善计划)(第 4 号)令,并于2011 年 9 月 15 日. 新加坡在线家居改善计划区域声明 当前版本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 2022 年 2 月 21 日 2. 房屋的部分附表中所述的委员会屋村特此宣布为区域,以进行与家居改善计划有关的升级工程。 1. 告士打道多塞特道的所有董事会屋苑,包括 TS 18 的地段编号 01330T、01329K、01420A 和 01421K,并在其上竖立了第 9、10、49 和 50 号公寓,尤其是计划 1 中突出显示。 时间表 计划 1 Gloucester ROADDORSET ROAD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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