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就业(保释和个人保证金)条例 目录 颁布公式 1 引证和开始 2 何时可以保释或个人保证金 3 获得保释或个人保证金的人提供服务地址 4 保证金将被执行 5 责任担保人 6 担保人代替担保人 7 保证金数额 8 将被释放的人 9 因违反保证金出庭而被捕 10 没收保证金的程序 11 对命令的上诉 12 指示治安法院根据第 10 条第 S 条行使权力的权力248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Current version as at 21 Feb 2022 PDF created date on 21 Feb 2022 EMPLOYMENT ACT (CHAPTER 91) EMPLOYMENT (BAIL AND PERSONAL BOND) REGULATIONS 2014 陈传进先生行使《就业法》第 139 条赋予的权力, 高级国务部长,负责人力部部长,特此制定以下条例 引用和开始 1. 本条例可被引用为s 《2014 年就业(保释和个人保证金)条例》将于 2014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何时可以保释或个人保证金 2.(1) 当任何人被检查人员逮捕并准备在任何在检查官羁押期间给予保释的时间,该人应由任何检查官根据第 4 条予以保释。 (2) 该人不从第 (1) 款所述的人处取保释,而是如果该人按照第 4 条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签署个人保证书,则可由检查人员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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