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豁免)令 2002 S 274/2002

相关行业:附属法例
报告地区:新加坡
发布时间:2002年06月10日
2002 年公司(豁免)令 1 引用和开始 颁布公式 2 定义 3 豁免号 S 274 公司法(第 50 章)公司(豁免)令 2002 年行使公司第 48(12) 条赋予的权力法案,财政部长特此颁布以下命令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2 年公司(豁免)命令,并将于 2002 年 6 月 10 日开始引用和实施。 定义 2. 在本命令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要求安排人指相关单位信托的首次公开发售的安排人,即新加坡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关连经纪商指安排人;或 (a) (b) 任何与安排人相关的公司,该公司获准作为交易商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 当前版本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PDF 创建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1 日或投资顾问,是豁免交易商或投资顾问豁免根据《证券业法》(第 289 章)持有投资顾问执照的要求;首次公开发售是指向公众提出认购或购买单位信托中的单位的要约,或邀请公众认购或购买单位信托中的单位,这些单位以前没有成为此类要约的标的或邀请并且之前没有发出过;机构投资者是指该法案第 106C 条提及的任何个人或机构; (a) (b) 交易前研究报告是指在相关单位信托的单位首次公开发售之前发布的任何报告,宣传首次公开发售;或载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提及首次公开发售的陈述,但载有一项陈述,大意是该报告并不构成要约或邀请公众认购或购买有关单位信托的单位;相关单位信托是指单位信托计划最初成立为 SingMall Property Trust,现称为 CapitaMall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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