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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跨岛使用的各种船舶类型的分类要求[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 25-E]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92年11月23日
跨岛使用的各种船舶类型的分类要求...
用于跨岛使用的各种船舶类型的分类要求[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 25-E]pdf预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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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了跨岛使用的各种船舶类型的船龄和吨位(或 BHP)限制和分类要求[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25-D]
车辆初始登记的文件要求[LTO 备忘录通告编号。 BGC-MC-00324]
AEROBRIDGES 的强制使用[备忘录通告编号。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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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岛使用的各种船舶类型的船龄和吨位(或 BHP)限制和分类要求[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25]
船舶登记目的的海事测量公司/实体认可指南[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94]
经修订的内贸船舶入级要求[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124]
销售员的认证要求[备忘录通知编号。 4]
各种船舶类型的船龄和吨位(或 BHP)限制和分类要求[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17]
修订备忘录通函编号。 33-A[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 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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