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副专员、税收征管和监察组以及海关总署发起、归档、签署和起诉走私犯罪投诉[中银海关备忘录第30-200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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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署扣押和征税/扣押令并定义司法金额的官员的指定,以及取消税收留置权通知和取消扣押令和授权取消评估 (ATCA)[BIR 收入备忘录令不。 76-98]授权海关专员根据菲律宾关税和海关法第 2601 至 2612 条批准公开销售没收货物,但须接受财政部长的监督[行政命令第第272章]修改 CMO 3-2004 的部分内容并将车辆进口合规和监控(单位)归还海关局情报和执法小组[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23-2004]海关专员办公室下合规监察组的成立及其职能的规则和条例[中国银行海关行政命令05-2014]废除海关备忘录令编号23-2004 和将车辆进口合规监测单位的运行控制和监督从情报和执法小组移交给专员办公室[海关备忘录令第 10 号] 2-2006]关于扣押和扣押令的签发、扣押程序的进行以及向海关专员和财政部长提出上诉的程序的规则和条例[BC 海关行政命令第9-93]在海关总署和监管其职能的规则和条例办公室下设立仓库监控和审计单位 (WMAU) [中国银行海关行政命令第2-2011]海关总署(BOC)重组处置委员会及设立处置标的标的委员会[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16-2014]海关总署和国税局加强反贪污腐败工作[中银海关备忘录第391-99]指示惩教局、监狱管理和刑罚局以及赦免和假释委员会向总统办公室提交 7 岁及以上囚犯的记录,以延长行政赦免期限[备忘录令编号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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