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 年 6 月 24 日关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提供粮食援助的协议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已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 第 1 条作为 1987 年粮食援助计划的一部分,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将向菲律宾共和国政府提供一千四百二十八 (1 42 8) 吨制粉(相当于 2 000 吨碾磨小麦)为比科尔省的甘马林苏尔省。第 2 条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将承担有关该商品交付的所有初步操作,该商品将由其小心运输至马尼拉港,费用由其承担。第 3 条 面粉应符合本协议附件中提到的规格。为执行本协议,其对价估计为每公吨 1.600 华氏度。第 4 条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将拥有本协议标的货物从装载到运输船上的所有权。装载将优先保留给法国航运和法国公司的保险。第 5 条 如果本产品不是免费分发的,菲律宾国内市场的销售收入将存入菲律宾共和国政府设立的对应基金,用于资助菲律宾的当地开支。由菲律宾政府和法国驻马尼拉大使馆(商务部)共同协议选择的发展项目。第 6 条 菲律宾共和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不仅避免再出口收到的产品,还避免再出口副产品和类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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