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 10 月 21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在运输和通讯领域的谅解备忘录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确认双方共同希望进一步加强各自运输和合作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寻求在运输和电信领域建立和谐合作的有利条件;已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 第 1 条 一般目的 1. 双方应通过交流交通和电信领域的信息、技能和经验,在所有共同利益问题上考虑建立长期关系。二、双方应鼓励发展经济和贸易关系,特别是在上述领域的技术援助与合作。三、双方应鼓励发展各自部门和部委的下属组织单位,如交通和电信监管机构,与其各自的运营商、制造商联合会(如相关)建立直接关系。四、双方应鼓励就以下项目交换信息: A. 交通 a.城市和通勤铁路技术;湾。空中导航系统; C。建筑技术 B. 电信 a.发展两国之间的国际电信业务;湾。交流有关新电信技术的信息; C。就引入新的电信服务交换信息; d。在两国之间开辟新的服务; e.交流标准化信息;和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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