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与新加坡共和国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8月25日
2001 年 8 月 25 日菲律宾共和国和新加坡共和国关于旅游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方:希望加强旅游合作他们之间存在友好关系和相互理解;认识到在旅游领域建立更大合作的共同利益;考虑到两国都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积极成员;认识到旅游业在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作为改善所有人生活质量的积极工具;深信旅游业在促进和平和增进国际了解方面的重要作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总规定 缔约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法律法规,发展和促进旅游领域的合作。第二条 活动计划 一、缔约双方应鼓励各自的旅游相关机构,特别是旅行社建立业务联系,制定、规划、监督和实施旅游相关投资促进计划,交流经验和信息。同样应鼓励这些机构制定联合促销计划,将菲律宾和新加坡纳入一个旅游套餐。二、缔约双方应相互支持对方的旅游推广活动,并在共同商定的国际旅游市场上进行联合推广,促进菲律宾和新加坡游客互利互惠。此类联合促销应包括“结对计划”,其中涉及广告合作、旅游套餐开发以及宣传册和其他附属材料的制作、分发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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