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共和国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相关行业:双边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01月12日
2001 年 1 月 12 日菲律宾共和国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人道主义等领域决定自本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同意根据 1961 年 4 月 18 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以及《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准则建立外交关系。菲律宾共和国与波黑完全相信,建交符合两国利益,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以下签署的代表已签署本联合公报的两份正本,均以英文书写,所有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以作见证。于 2001 年 1 月 12 日在奥地利维也纳完成。菲律宾共和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Sgd.) VICTOR G. GARCIA III(Sgd.)教授 EMINA KECO-ISAKOVIC 特命大使博士澳大利亚驻澳大利亚特命全权大使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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