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OG No. 38, 6279(2008 年 9 月 22 日) 1555,2008 年 7 月 11 日] 宣布 2008 年 9 月 12 日为全国和平与和解祈祷日 鉴于,促进菲律宾人民之间的和平与团结仍然是政府的最高目标之一;鉴于,这个目标在我们这个饱受敌意、苦毒、持续冲突和过多政治困扰的国家中常常失去意义;鉴于,我国正面临若干挑战,需要每个菲律宾人坚定不移地为共同利益和国家进步而努力;鉴于,为和平与和解祈祷的一天可能有助于促进实现我们的国家目标;鉴于,为了重申对实现这一目标的承诺,通过个人反思、转变态度、团结公益和我们相反的发展,去年 9 月 12 日已宣布为国家外邦祈祷、赔偿和奉献日;因此,现在,我,菲律宾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 2008 年 9 月 12 日为全国和平与和解祈祷日。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在我们的主,2008 年的 7 月 11 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市完成。 (Sgd.) GLORIA M. ARROYO 总统:(Sgd.) EDUARDO R. ERMITA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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