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 2007 年 9 月 12 日为全国和平与和解祈祷日[第 10 号公告第1362章]

相关行业:总统公告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5日
103 OG No. 44, 7075(2007 年 10 月 29 日) 1362, 2007 年 8 月 15 日] 宣布 2007 年 9 月 12 日为全国和平与和解祈祷日 鉴于促进菲律宾人民的和平与团结仍然是政府的最高目标之一;鉴于,这个目标在我们这个饱受敌意、苦毒、持续冲突和过多政治困扰的国家中常常失去意义;鉴于,我国正面临若干挑战,需要每个菲律宾人坚定不移地为共同利益和国家进步而努力;鉴于,为和平与和解祈祷的一天可能有助于促进实现我们的国家目标;鉴于,为了重申我们对促进实现这一目标的承诺,通过个人反思,转变态度,声援公益和国家发展,去年 9 月 12 日已宣布为国家为我们的国家祈祷、赔偿和奉献的日子;因此,现在,我,菲律宾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 2007 年 9 月 12 日为全国和平与和解祈祷日。我特此声明并盖上菲律宾共和国的印章,以昭信守。 8 月 15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 2007 年。 (Sgd.) GLORIA MACAPAGAL-ARROYO 主席:(Sgd.) EDUARDO R. ERMITA 执行秘书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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