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尼拉港指定一个新的检疫锚地[DOH 检疫行政令编号。 46]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1年06月10日
(纳尔)卷。 1 第 1 号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卫生部检疫行政令第 1 号46, June 10, 1971 ] 马尼拉港新检疫锚地的指定 根据第 123 号共和国法案第 7 条的规定,马尼拉港新检疫锚地的边界和规章制度在此指定特此公布该锚地的使用,以供有关各方参考和指导: 1. 边界——特此指定马尼拉港的一个新检疫锚地,其边界如下:沿纬度 14 度的假想水平线°-34' 北和经度 120°-56'-30" 东(起点)正西 (270°T) 直到它遇到子午线,此时 Sangley 点 LT 正南 (180°T) 并沿着这条线直到它与 yatch 盆地南防波堤向海端的 075° 线相交,并沿该线相交,直到起点与北 (000°T) 线相交。 2. 规则和条例 — a. 所有受夸兰影响的船只检验应在该锚地范围内抛锚,悬挂检疫旗帜,等待检疫。湾。任何在马尼拉港停泊在检疫锚地以外区域接受检疫检验的船舶,在该船舶驶入锚地范围内之前,方可解除检疫。 C。接受检疫的船舶在得到检疫官批准前不得离开检疫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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