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 NO.3 / 1990 年 1 月 - 3 月 [ MIA 备忘录通函编号26, September 01, 1982 ] 岛际航运业务的合理化根据 1982 年 2 月 26 日的 MARINA-BOT 协议备忘录和 1982 年 3 月 17 日的 MARINA-BOT-PPA-PCG 协议备忘录,并符合政府关于岛际航运业务合理化的计划,特此通过以下政策指导方针: 1. 覆盖范围——合理化的概念应限于拥有或经营船舶的个人、公司、公司或协会: .不分青红皂白地向公众提供服务;湾。有固定的停靠港/目的地; C。有固定的航行时间表(到达-离开模式)和航行频率;和 d。收取交通局规定的费用。 2. 定义——就本通函而言,以下术语或阶段应具有以下含义/定义:授权航线:在同一港口开始和结束的停靠港模式,在 BOT 授予船舶的现有 PA 或 CPC 中指明。湾。偏离授权航线:未经授权从船舶授权航线中删除一个或多个常规港口;未经授权停靠在船舶授权航线以外的一个或多个港口;或停靠港服务顺序的任何变化。 C。授权航行频率: — 船舶在其 PA/CPC 中指明的给定时间段内可以进行的往返次数。 d。航行频率偏差:特定时期内船舶授权航行频率的增加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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