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三号1992 年 10 月 4 日 - 12 月 [ OEA 通知编号。 91-11-06 S. 1991, November 08, 1991 ] 安全规则和条例 根据第 1542 号总统令第 6 条,为了确保足够的安全和保护免受危害健康、生命和财产以及污染地热勘探和运营中的空气、土地和水,特此颁布所附的“地热安全规则和条例”,以管理地热运营中的健康和安全标准,以及适用于该事项的现有指南。因此,特此责成所有地热服务合同和特殊经营许可证的持有人,确保严格、忠实地执行和遵守这些安全规则和条例。不遵守该规定应构成对其处以适当罚款/处罚的充分理由。这些规则和条例应在地热承包商/特别经营许可证持有人收到其副本后十五 (15) 天生效。采用:1991 年 11 月 8 日(新加坡元) W. R. DE LA PAZ 执行董事 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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