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CMO 51-92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 51-92 号暂定发布的药品] 2-93]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2年12月29日
(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订单号1992 年 12 月 29 日 2-93 ] 根据 CMO 51-92 暂定放行药品 为了便于解决涉及 CRF 值受到质疑的药物产品的案件,进口商应在申请根据 CMO 51- 暂定放行时要求92 提交一份在菲律宾国内销售的药品的经过认证的价格清单。没有上述价目表的,不得申请药品暂行放行。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备忘录、命令或法规均被视为废除或相应修改。本命令应立即生效。采用:1992 年 12 月 29 日。(Sgd.) GUILLERMO L. PARAYNO, JR。专员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根据 CMO 51-92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 51-92 号暂定发布的药品] 2-93]pdf预览版
根据 CMO 51-92 [中国银行海关备忘录第 51-92 号暂定发布的药品] 2-93]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