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四号2 / 1993 年 1 月 - 4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 NO. 20 秒。 1993 年,1993 年 5 月 27 日] 为韩国部署实习工人的指导方针 为了促进部署,同时促进前往韩国的菲律宾实习生的福利,根据理事会第 07 号决议和部门第 12 号命令,菲律宾劳工实习生离开韩国,必须通过有执照的私营招聘机构和实体,在菲律宾海外就业管理局进行适当的文件和处理。在记录和处理工人实习生时应遵守以下准则。 I 定义 1. 主办公司——一家为受训者提供理论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外国公司。 2. Worker-Trainee——持实习签证派往国外的工人。 II 工人实习生处理/文件。 1. 实习生文件的招聘和处理应通过 POEA 许可的机构进行。 1.1。东道公司的认证——持牌招聘机构应提交东道公司认证的以下要求:经菲律宾大使馆认证并经劳工参赞核实的特别授权书/服务协议 b.劳务专员核实的示范工实习合同 c.韩国法务部出具的外国人工业技术培训签证签发确认证书,经劳工参赞核实。主办公司的认证有效期仅为一年。 1.2 培训合同的处理——私募机构/实体应提交以下文件以签发出境许可: 处理信息表的请求 个人签证或同等文件 个人工人-实习生合同 遣返保证金 III WORKER-TRAINEE CONTRACT 菲律宾工人实习生合同应遵守菲律宾和东道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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