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5号1994 年 10 月 4 日 - 12 月 [ DOTC 部门命令编号。 94-829,1994 年 11 月 16 日] R.A. 第 37 条规定的在用右驾 (RHD) 车辆的逐步淘汰4136(在高速公路右侧行驶)明确规定:“除非为了生命、人身或财产的安全和保障需要采取不同的行动方案,或者因为遵守本规则的操作不合理困难,否则每个人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或畜力车,遇到迎面而来的人或车辆时,应向右通行……”。这种驾驶方向在技术上要求驾驶控制的位置在机动车辆的左前方。在这方面,1994 年 7 月 28 日发布了 DOTC 第 94-806 号命令,禁止对传入(新组装或进口)RHD 车辆进行初始登记。与上述一致,在该国运营的 RHD 车辆应转换为左侧驾驶。据此,特此下令: 1. 自 1995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更新 RHD 卡车的注册。 2. 自 1996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其他 RHD 车辆不得更新注册。 3. RHD 注册公共汽车、吉普车和出租车将继续被禁止; 4. 本命令的豁免对象如下: 越野车辆类型;在用车辆登记并归类为外交官;与政府合作的外国(外籍)顾问进口的车辆,应在合同完成后重新出口;以及其他传统上不在道路和高速公路上行驶并为展览目的而专门维护的此类车辆,例如老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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