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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VAT)、非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支机构的注册程序的修改程序,无论是否需要申报或缴纳税款,以及存放保留出售或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并取消其注册。[BIR 收入备忘录订单号。 41-94]
相关行业
:
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
:
菲律宾
发布时间
:
1994年05月20日
(纳尔)卷。 5号2/APRIL-JUNE 1994 [ 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41-94, May 20, 1994 ] 增值税 (VAT)、非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支机构(无论是否需要申报或缴纳税款)的修改程序保留待售或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库存的到期和储存地点/场所,以及取消其注册。 I 目标 本命令的发布目的是: A. 在增值税、非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支机构的登记中建立修改程序,无论是否需要报税或缴纳税款,以及注销其注册。 B. 建立用于销售或用于商业用途的货物库存的场所/场所的登记和注销登记的指导方针和程序。 C. 规定使用制服。注册申请(BIR 表格 No. 1556-A,附件 A)、注册证书(BIR 表格 No. 1556,附件 B)、取消注册申请(BIR 表格 No. 1557,附件 C)和年度注册费申报表(BIR 表格第 1558 号,附件 D)。 II 政策 A. 注册 - 1. 纳税人应仅提交一份注册申请(BIR 表格 No. 1556-A)作为增值税、非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和预扣税代理人,这应构成已遵守商业名称的注册,这将自动包含在上述申请中。...
增值税 (VAT)、非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支机构的注册程序的修改程序,无论是否需要申报或缴纳税款,以及存放保留出售或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并取消其注册。[BIR 收入备忘录订单号。 41-94]pdf预览版
增值税 (VAT)、非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分支机构的注册程序的修改程序,无论是否需要申报或缴纳税款,以及存放保留出售或用于商业用途的商品,并取消其注册。[BIR 收入备忘录订单号。 41-94]pdf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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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内部收入局进行维修前检查、检查和验收货物和服务交付的指导方针和程序[BIR 收入备忘录第 No. 45-2011]
实施与 1997 年《国家内部收入法》(代码)第 24、25、27、28、51、52、106、108、114、116 和 128 条有关的第 6、244 和 245 条的规定,实施预付款为“特权商店”支付增值税或百分比税和所得税,并规定和重申组织者或参展商对“特权商店”和“特权商店”的经营空间的义务" 经营者[BIR 收入条例第 1 号。 16-2003]
土地登记局 (LRA) 和内部收入局 (BIR) 之间关于涉及不动产或不动产或任何动产抵押的文书的登记的协议备忘录,以及对拖欠纳税人财产留置权的通知[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编号2-94]
第 109 节 (P)、(Q) 和 (V) 所涵盖的住宅用地销售、房屋和地块销售、住宅单元租赁以及货物或财产的销售或租赁或服务表现的起征点的效力经修订的 1997 年法典[BIR 收入条例编号。 3-2012]
根据收入条例 (RR) No. 5(B)(C) 第 5(B)(C) 条,阐明农业合作社作为糖生产商的性质和范围,以免除预付增值税和百分比税。 8-2015,关于 RR NO. 4(A) 部分13-2008 年,并符合实施共和国法案 (RA) 第 60、61 和 144 条的联合规则和条例的第 8(B.2.1.2) 节。 9520 或 2008 年合作法典[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第 40-2015 号]
根据第 1 条第 3 节 (A)(2) 和 (B)(2) 款的规定,在健康产品到期日后提交续期申请的情况下计算附加费或罚款RA 9711 实施规则和条例以及其他目的的书 II [FDA 通告编号。 2011-004]
将大型纳税人的不动产出售、转让或交换至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恢复申报和缴纳资本利得税、可抵扣预扣税和单据印花税的地点[BIR 收入条例第 20 号。 5-2009]
收入条例规定了在缴纳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捐赠者的赠与税以及扩大的可抵扣预扣税时,收入区官员准备和签发税务清关证明的程序,用于注册不动产转让[BIR条例编号11-96]
规定对在授权登记 (CARs) 和税务清关 (TCLs) 的处理和颁发证书中发现的欺诈案件进行背书;修改在收入区域范围内进行交易或转让的汽车和TCL的发行方式和程序。 1[BIR 收入备忘录命令编号。 7-2013]
出版联合通函全文002.2014 财政部 (DOF)、预算和管理部 (DBM)、海关局 (BOC) 和内部收入局授予“根据 2014 年第 68-A 号行政命令 (EO) 修订版” EO 68,2012 年系列,规定建立合格增值税 (VAT) 的机制——注册人接收其未完成的增值税信用证明 (TCC) 的现金等价物"[BIR 收入备忘录通函 No. 8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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