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通函编号的附录95-213 日期为 1995 年 2 月 14 日[LTO 备忘录]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5年02月23日
(纳尔)卷。 6号1 / 1995 年 1 月 - 3 月 [ LTO 备忘录,1995 年 2 月 23 日 ] 备忘录通函编号的附录95-213 1995 年 2 月 14 日 这是为了澄清第 95-213 号备忘录通告的第 II 项,其中指出“非专业驾驶执照仅限于限制代码 1 和 2”。就此,将第二项更正为“非专业驾驶执照仅限于摩托车和总重不超过4500公斤的机动车”。供所有相关人员参考和指导。采用:1995 年 2 月 23 日(新加坡元)MANUEL F. BRUAN Brig.法新社将军(退休)助理秘书资料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此页面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E-LibCMS)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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