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环境规划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规划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01, 1997 系列]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7年05月28日
(NAR) VOL.8 NO. 2 / 1997 年 4 月 - 6 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规划委员会第 2 号决议01, SERIES OF 1997, May 28, 1997 ] 菲律宾环境规划师道德规范 根据 P.D. 第 II 条第 8 (e) 和 (1) 节规定的权力和职能。 1308,又称“菲律宾环境规划法”,委员会特此通过并颁布“菲律宾环境规划师道德守则”。第 I 条 前言和建设 第 1 节 “守则应称为菲律宾环境规划师的道德守则”。这是规范环境规划师在其专业实践中的个人和专业行为的道德标准规范。第 2 节。应自由解释为促进公共利益,并为环境规划师在专业实践中提供可敬的行为标准。第 II 条原则宣言 第 3 节环境规划者首先应致力于为上帝、国家和人类服务。他的服务和努力将推动环境规划的艺术和科学,符合宪法规定的保护人民享有符合自然节奏与和谐的平衡和健康生态的权利。第 4 节 他应致力于在其专业实践中以最高程度的专业精神、卓越、智慧、技能和正直。他将是一名专业人士,对自己的事业和手艺有着最大的奉献和奉献精神。第 5 节 他应维护和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命令;遵守和尊重公平、勇气、诚实和真诚;并时刻铭记他在实现生态平衡、公共秩序、安全和便利方面的作用。...
菲律宾环境规划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规划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01, 1997 系列]pdf预览版
菲律宾环境规划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规划委员会第 2 号决议] 01, 1997 系列]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