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马尼拉大都会操作/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和手机收音机[MMDA 第 4 号决议。 97-001]
(纳尔)卷。 8号3 / 7 月 - 1997 年 9 月 [ MMDA 决议编号。 97-001,1997 年 3 月 13 日] 禁止在马尼拉大都会操作/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和手机收音机 鉴于,据观察,在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和手机收音机会造成某些危险可能被视为交通/道路意外的潜在原因的驾驶者;鉴于,由于上述原因,现在在马尼拉大都会内驾驶时规范手机和手机收音机的使用变得迫切和必要:司机必须用一只手握住单元,另一只手修改其按钮,这将使他/她的视线集中在单元上而不是道路上,这是一种危险的情况;湾。司机失去了驾驶所需的全神贯注; C。驾驶员会倾向于不正确和正确地理解、解释和遵守道路标志。鉴于,为有效实施和实现这一目的,可能需要处以罚款和其他必要措施或行动;鉴于,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 (MMDA) 通过马尼拉大都会理事会 [理事会] 受法律授权制定有关马尼拉大都会交通的政策,规范所有有关交通管理的计划和项目的实施,并制定、实施并收取罚款和处罚;鉴于,理事会会议决定禁止在马尼拉大都会操作/驾驶机动车辆时使用手机和手机收音机,但配备免提设备的车辆除外。现在因此,根据 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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