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并通过经修订的 MMDA 马尼拉大都会拖曳和扣押行动指南[MMDA 第 10 号决议。 02-33]
(纳尔)卷。 13 号2002 年 10 月至 12 月 1-4 日 [ MMDA 决议编号。 2002 年 8 月 29 日 02-33 日] 批准和通过经修订的 MMDA 马尼拉大都会拖车和扣押操作指南 鉴于经修订的 MMC 法令第 78-03 号授权马尼拉大都会发展局拖车和扣押非法停放的车辆;鉴于,2000 年 10 月 14 日,马尼拉大都会理事会(理事会)同意将在马尼拉大都会拖曳和扣押非法停放和滞留车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单位(LGU);鉴于,由于上述权力下放,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发布了自己的关于在其当地进行拖带和扣押作业的指导方针;鉴于,理事会认识到迫切需要在马尼拉大都会实施关于拖曳和扣押作业的统一程序和指南。现在,因此,根据第 7924 号共和国法案第 6 条,特此决议,理事会特此批准并通过经修订的 MMDA 马尼拉大都会拖曳和扣押作业指南。进一步决议,将这些指南发布在马尼拉大都会的两 (2) 份普通报纸上。最后决定,将本决议的副本连同批准的指南一起提供给马尼拉大都会的地方政府部门。本决议经批准后生效。采纳日期:2002 年 8 月 29 日(新币) BAYANI F. FERNANDO 主席(新币) VERGEL A. AGUILAR 拉斯皮纳斯市市长(新币) JOSEPH VICTOR G. EJERCITO 圣胡安市市长(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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