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9号4 / 10 月 - 1998 年 12 月 [ 中国银行备忘录通函编号354-98,1998 年 10 月 21 日] “秘密”的重要信息 附上 1998 年 9 月 30 日食品和药品局局长 Quintin L. Kintanar 的信函,其中赞同菲律宾宝洁公司对该局的要求允许在没有随附的 BFAD 产品注册证书的情况下进入进口“秘密”。根据随附的信函请求,宝洁菲尔。是菲律宾唯一获得正式授权和许可的 Secret 止汗剂/除臭剂产品进口商。供您参考和指导。采纳日期:1998 年 10 月 21 日(新元) JULITA S. MANAHAN 内政部副局长“附件” 马尼拉海关港口区局长: 主题:进口止汗/除臭产品,品牌名称为“Secret”;和宝洁公司的信。我们为您的行动背书,宝洁公司 1998 年 8 月 28 日的信函。进口化妆品在进口到菲律宾之前必须获得产品注册证书。产品“Secret”在菲律宾宝洁公司在 BFAD 注册;因此,我们赞同该公司要求海关局不允许进口的“秘密”入境,而没有随附的 BFAD 的“CPR”。考虑到制造商已让菲律宾宝洁公司成为该秘密在菲律宾的唯一负责分销商,包括但不限于其预期用途的安全性、质量和有效性;为了保护消费者,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此事的一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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