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自定义备忘录通函编号。 5-94]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93年12月29日
(纳尔)卷。 5号1/1/1994 年 3 月 [ 中国银行自定义备忘录通函编号5-94,1993 年 12 月 29 日 ] 附上供您参考和指导 CB 备忘录的副本,日期为 1993 年 11 月 18 日,关于:对实施综合进口监管计划 (CISS) 的联合命令 1-91 的修订。采用:1993 年 12 月 29 日 (Sgd.) LUCIANO N. MILLAN, JR。内政部副署长备忘录进一步修订联合令 1-91 实施全面进口监管计划 (CISS) 供您参考和指导,随函附上对联合令 1-91 第 3 段的修订副本,其中包括(m) 小段(在此,免除 SGS 装运前检验,在苏比克湾大都会管理局 (SBMA) 注册的企业/公司的进口。该修正案由贸易和工业部长、部长共同签署)财政部长和菲律宾中央银行行长,货币委员会根据其 1993 年 11 月 10 日的第 447 号决议正式注意到。请相应地指导。通过:1993 年 11 月 18 日(新加坡)GABRIEL C. SINGSON 行长联合令 1-91 修正案 根据 1991 年 9 月 2 日第 391 号备忘录命令,经修正的第 1-91 号联合令第 3 段,实施全球综合进口监管计划 i s 特此进一步修改以包括以下内容: m。 “在苏比克湾大都会管理局 (SBMA) 注册的企业/公司的进口,须遵守 SBMA 和海关局联合颁布的实施细则和条例”通过: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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