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船舶所有乘客登船和离港前穿救生衣[MIA 船旗国行政咨询编号021, S. 2002, 2001 年 12 月 27 日]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1年12月27日
(纳尔)卷。 13 号1-2 / 2002 年 1 月至 3 月 [ MIA 船旗国行政咨询编号。 021,S. 2002,2001 年 12 月 27 日,2001 年 12 月 27 日 ] 所有船舶乘客在登船和离港前穿救生衣进行国内贸易 根据已宣布的加强海上安全的国家政策,所有运营商/船东因低潮、港口设施建设、发动机故障等类似原因而无法进入港口或无法靠岸停靠且必须将乘客转移到另一艘船舶/渡轮/ motorbanca/banca 为上述目的获得正式授权以使他们能够到达指定港口,在下列情况下,应要求每位乘客穿上救生衣: (1) 换乘/登船时; (2) 下船前; (3) 在前往指定港口下船的航程中的任何时候。违反上述规定将受到《公共服务法》和相关 MARINA 备忘录通函规定的处罚,且不影响 CPC/PA/SP 的暂停或取消。此外,特此重申第 123 号备忘录关于不穿救生衣的处罚。为指导和严格遵守。采用:2001 年 12 月 27 日(新元)ATTY。 OSCAR M. SEVILLA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内贸船舶所有乘客登船和离港前穿救生衣[MIA 船旗国行政咨询编号021, S. 2002, 2001 年 12 月 27 日]pdf预览版
内贸船舶所有乘客登船和离港前穿救生衣[MIA 船旗国行政咨询编号021, S. 2002, 2001 年 12 月 27 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