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2号2 / 1 月 - 2001 年 3 月 [ DOTC 部门命令编号。 2001-46,2001 年 6 月 13 日 ] 全球定位系统 I 的强制安装 目标 通过在遇险或任何海上事故的情况下提供即时响应,能够高度准确地查明船舶的位置,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船舶用于立即响应/救援行动。 II 覆盖范围:本部令涵盖下列从事沿海贸易的船舶: 150GT 及以上的客船和杂货船;油轮和高速船,无论大小; 75 总吨及以上的渔船;和拖船推/拉驳船 III 具体要求: 1. 到 2001 年 10 月 1 日,本部门命令涵盖的所有船舶均应在船上安装全球定位系统 (GPS),这是一种用于指示船舶最近位置的装置或设备。 2. 根据 MARINA 备忘录第 105 号的规定,允许临时从事国内贸易的外旗船舶,应遵守本条的规定。部门令。 IV 处罚/处罚:对于 2001 年 10 月 1 日之后未安装 GPS,应在适当通知和听证后处以以下罚款/处罚: 第一次违规 P5,000.00 加警告 第二次违规 P10,000.00 加暂停 CPC/PA/SP 第三次违反 P25,000.00 加上取消或撤销 CPC/PA/SP V 有效性 本部门命令应在其在一般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后十五 (15) 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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