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2号1 / 2001 年 1 月 - 3 月 [ SEC 备忘录通知编号02, S. 2001, March 12, 2001 ] 提交 SEC 报告要求 符合 R.A. 第 27 条。 8792,也称为“电子商务法”,以及 Sec。其实施细则和条例的第 37 条,所有总销售额或收入为千万 (P10,000,000.00) 比索及以上的公司,特此指示在三十内提交四 (4) 份通用信息表 (GIS) 副本和软盘(30) 年会日期后的 (30) 天,根据章程的规定和四 (4) 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F/S) 的副本和一张由国税局在 120 内正式盖章“收到”的软盘根据章程规定的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天数(对于其证券根据经修订的证券法或证券监管法进行登记的公司为 105 天)。 GIS 软盘包含硬拷贝中的 excat 数据和 F/S 软盘具有 F/S 中的基本和材料数据的证明,由前者的公司秘书宣誓,后者由财务主管宣誓也应提交。那些总销售额或收入较低的公司也可以选择使用软盘提交这些报告要求。否则,他们应提交六 (6) 份上述文件的硬拷贝。附件是 GIS(针对股份公司)、GIS(针对非股份公司)和 F/S 的表格(文本可在美国国家行政登记处办公室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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