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15 号2004 年 7 月 3-4 日 - 2004 年 9 月 [ DENR 行政命令编号2004-28, August 25, 2004 ] 为旅游目的使用林地的规则和条例 根据 1987 年菲律宾宪法第 2 条第 2 条、1987 年第 192 号行政命令和第 278 号行政命令的规定1987 年,第 3820 号法案,第 705 号总统令,经修正;共和国第 7160 号和第 7161 号法和第 1586 号总统令,特此颁布以下关于将林地用于旅游目的的特殊用途的规则和条例。第 1 章 政策、目标和术语定义 部分 1. 政策和目标 - 1.1 基本政策:促进、鼓励和发展旅游业作为一项主要的国家活动是国家的政策,其中私营部门的投资、努力和主动性在其中受到培养和支持。根据国家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提供公平获取林地和资源的机会,政府应允许有资格的人出于旅游目的占用、开发、利用和可持续管理林地。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以旅游为目的的林地利用。虽然鼓励以社区为基础的生态旅游,但为此目的使用林地将由单独的指南涵盖。 1.3 目标: 1.3.1 将国家的林地开发成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产性用途; 1.3.2 为当地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经济机会; 1....
为旅游目的使用林地的规则和条例[DENR 行政命令第2004-28]pdf预览版为旅游目的使用林地的规则和条例[DENR 行政命令第2004-28]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