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所有政府律师积极参与其各自部门/机构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加快其实施[第 220 号行政令]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30日
(纳尔)卷。 19号1 / 2008 年 1 月 - 3 月 [ 2008 年 1 月 30 日第 220 号行政令 ] 指示所有政府律师积极参与其各自部门/机构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加快实施该项目 鉴于,国家经济和发展部管理局 (NEDA) 赞助了一个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国家法律论坛 (NLF),以讨论和确定如何解决阻碍或导致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延迟的法律瓶颈的措施;鉴于,该论坛确定的法律瓶颈之一是部门/机构律师在项目开发的关键阶段(即从概念化、起草合同到项目完成)明显缺乏积极参与,这使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容易受到诉讼提议者未能遵守法律规定的实质性或程序性要求;鉴于,有必要让政府律师积极参与其各自部门/机构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从构思、起草和审查合同到项目终止;鉴于,第四卷第 3 章。198 行政法典第 17 节?授权行政部门每个部门的法律服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准备合同,并解释涵盖私营实体为其各自办公室等开展的工作的法律规定;现在,因此,我,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菲律宾总统,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命令: 部分 1. 特此指示所有政府律师积极参与每个阶段(i....
指导所有政府律师积极参与其各自部门/机构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加快其实施[第 220 号行政令]pdf预览版
指导所有政府律师积极参与其各自部门/机构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加快其实施[第 220 号行政令]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