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惠生离开欧洲的新指南[POEA 备忘录通函 NO. 02, S. 201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纳尔)卷。 23号1, 2012 年 1 月 - 3 月 [ POEA 备忘录通函编号02, S. 2012, March 16, 2012 ] 关于互惠生离开欧洲的新指南 根据新的互惠生到欧洲部署指南的发布,菲律宾互惠生出境许可的处理和文件自 2012 年 3 月 16 日起,前往欧洲国家的互惠生应通过菲律宾海外劳工委员会 (CFO)。然而,在 2012 年 3 月 15 日或之前由菲律宾海外劳工办公室 (POLO) 核实文件的互惠生将由根据现有程序和要求,POEA 有效期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与本备忘录通函不一致的 POEA 发行/政策将被视为废除。本备忘录通函立即生效。为严格遵守。采用:2012 年 3 月 16 日(新加坡元) HANS LEO J. CACDAC 管理员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动态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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