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的签发和维护规则修订[MIA MARINA Circular No. 2012-0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纳尔)卷。 23号2012 年 1 月 - 3 月 1 日 [ MIA MARINA 通知编号。 2012 年 2 月 2 日,2012 年 1 月 18 日 ] 根据经修正的第 474 号总统令、第 125 号行政命令和符合经修正的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 第 XI-1/5 条和 2003 年 12 月 5 日通过的国际海事组织 (IMO) 大会 A.959(23) 决议菲律宾注册船舶上的持续概要记录 (CSR),作为我们加强海上安全承诺的一部分,并且为了更有效地实施此类记录,关于发布和维护 CSR 的第 200 号备忘录的以下修订是特此规定: 第二节内容如下: “本通函适用于所有从事国际航行的 500 总吨及以上的客货船,包括圆顶截至 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 30 日期间,在菲律宾国旗下运营/注册的临时从事海外贸易的 tic 船舶。”第 V.6 节应解读如下:“如果船舶的 CSR 文件丢失或损坏,公司或船长应以书面形式并宣誓通知主管机关丢失或损坏的文件。主管机关随后应向船舶重新签发相关文件,以替换授权官员签署的此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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