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实施的修正指南。 747 有权制定一项法案,对政府医院和慈善诊所的患者收取的费用进行管理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纳尔)卷。 26号2015 年 7 月 3 日 - 2015 年 9 月 [DOH 行政命令第 2015-0031 号,2015 年 7 月 20 日] 修订第 2015 号共和国法案实施指南747 有权制定一项法案,对政府医院和慈善诊所中的患者收取的费用进行管理第 747 号法题为“规范政府医院和慈善诊所的患者收费的法案,根据患者的财务状况对患者进行分类”,以颁布适当执行其规定所需的规章制度。本行政命令是根据该指令发布的,考虑到国家统计协调委员会 (NCSB) 关于贫困的最新统计数据,具体如下: (a) 贫困发生率或人均收入的家庭/个人的比例/低于人均贫困线的支出占家庭/个人总数的25.8%; (b) 贫困家庭/维持生计发生率或收入低于食品门槛的菲律宾人比例估计为 10.5%; (c) 贫困阈值家庭/个人满足基本食品和非食品要求所需的最低收入/支出为六区 P18,029 至 ARMM 的 P20,517,全国人均贫困阈值为 P18,935 ;由于菲律宾家庭的健康需求支出达到了 57。...
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实施的修正指南。 747 有权制定一项法案,对政府医院和慈善诊所的患者收取的费用进行管理pdf预览版
共和国法案第 20 号实施的修正指南。 747 有权制定一项法案,对政府医院和慈善诊所的患者收取的费用进行管理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