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2015 年 7 月 - 3 月 [OTS 备忘录通函第 03 号,s。 2015 年,2015 年 7 月 31 日] 设置和传达安全级别的指南 采用:2015 年 7 月 31 日 提交日期:2015 年 8 月 5 日 根据 EO 第 311 号;第 XI-2 章 IMO SOLAS 1974; IMO ISPS 规则; IMO MSC Circular 1132 - 有关实施 SOLAS 第 XI-2 章的指南; DOTC 部令第 2004-29 号;在国家海上运输和海上基础设施安全计划 (NSPTMI) 中,运输安全办公室 (OTS) 采用了以下指南: I. 目的 规定设置和传达安全级别的指南 II.覆盖范围 A. 从事国际和/或国内航行的菲律宾注册船舶; B. 为从事国际和/或国内航行的船舶提供服务的菲律宾港口。三、定义 安全级别 1 – 应始终保持最低适当保护安全措施的级别 安全级别 2 – 由于安全风险增加,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适当的附加保护安全措施的级别事件安全级别 3——当安全事件可能或即将发生时,应在有限的时间内保持进一步的特定保护安全措施的级别,尽管可能无法识别特定目标 IV。政策和指南 A. OTS 作为指定当局/管理机构,为菲律宾领土内的港口和所有菲律宾国旗船舶设定安全级别。...
设置和传达安全级别的指南[OTS 备忘录通函第 03 号,s。 2015]pdf预览版设置和传达安全级别的指南[OTS 备忘录通函第 03 号,s。 2015]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