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卷。 26号2/ 2015 年 4 月 - 2015 年 6 月 [ HDMF 通告第 353 号,2015 年 5 月 15 日 ] 最终用户住房融资计划下的贷款与评估价值比率和多项住房贷款的可用性 采纳日期:2015 年 5 月 15 日 提交日期:5 月 27 日2015 年 根据授予高级管理委员会修改、修订或修改最终用户住房融资计划指南的权力,对《贷款与评估价值比和多套住房的利用》第 310 号通知进行以下修订特此发放贷款: 对于零售住房贷款账户,贷款金额与抵押品评估价值的比率应基于以下: 贷款金额 贷款与评估价值比率 最高 P1,250,000 90% 超过 P1, 250,000 至 P6,000,000 85% 贷款与评估价值比率可能会根据借款人评估系统的结果进行调整。借款人可以利用多个 Pag-IBIG 住房贷款,前提是: 2.1 所有贷款的摊销支付在其支付能力范围内; 2.2 总贷款价值,代表他现有住房贷款的未偿余额和新住房贷款的可贷金额,不超过 P6,000,000。如果他也是共同借款人,则其在附加贷款项下的现有住房贷款未偿余额中所占的比例应计入该贷款总额的计算中。在多笔贷款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1)个住房贷款账户出现违约,借款人的所有住房贷款账户也将被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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