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注册船舶在菲律宾领土内临时运营的附加条件[MARINA ADVISORY NO. 2018-12]

相关行业:国家行政登记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2日
(纳尔)卷。 29号2/ 4 月 - 6 月 18 日 [ 码头咨询编号。 2018-12, May 22, 2018 ] 在菲律宾领土内临时运营外国注册船舶的附加条件 通过:2018 年 5 月 17 日 提交日期:2018 年 5 月 22 日允许在菲律宾境内临时运营的设计和装备是为了实现其预期目的/运营,应附加以下附加条件: 1. 船舶应在实际运营之前和随后的之前接受 MARINA 技术人员的检验/检查特别许可证的更新/延期。 1.1 有关入境口岸和预计到达日期和时间的信息应传达并包含在其申请签发特别许可证中。 1.2 申请人应根据 MA​​RINA 通告第 2015-05 号关于修订后的收费表及其后续修订的规定,在进行上述检验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2.船舶及其高级船员应严格遵守海关、移民和检疫(CIQ)规章制度; 3. 船舶的远程识别和跟踪 (LRIT) 设备(如适用)及其自动识别系统 (AIS) 设备在进入菲律宾水域时和在菲律宾领土内的整个操作期间全面运行。在特别许可证有效期内,MARINA 执法部门应持续监控外国注册船舶在本国领土上的运营情况。船舶和/或船舶代理人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的,将被取消或撤销签发的特别许可证,但不影响经正当程序处以行政罚款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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