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订单号92 [ 备忘录命令编号92,2003 年 3 月 21 日 ] 授权其他官员在总统办公室签署“由总统授权”的决定、决议和上诉案件命令 鉴于,M.O. 2002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第 81 号,指示总统办公室迅速解决上诉案件;鉴于,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并增加为此目的签署“总统授权”的官员人数。因此,我,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作出如下命令: 81号(2002),特此指示总统府下列高级官员重点审查和解决升格为总统府的部门、机构和办公室的决定、决议、命令或行动审查和最终行政决议:总统助理 Manuel C. Domingo 副部长 Enrique D. Perez 特此指示此处指定的官员完成对部门、机构和办公室的所有上诉决定、决议、命令或行动的当前清单的审查和处置在 2003 年 6 月 30 日结束的期限内提交给总统办公室。为此,除了以 MO 命名的官员外第 81 号 (2002),第 1 节指定的官员有权签署“由总统授权”决定、决议和命令: 确认部门、机构或办公室的决定、决议或命令;拒绝/驳回重新考虑总统办公室先前决定的动议,这些决定与部门、机构或办公室的决定、决议或命令相一致;驳回逾期提出的上诉;驳回对总统办公室无管辖权的事项的上诉;驳回双方协商一致的上诉;宣布上诉案件的决定、决议或命令为终局的和可执行的,和/或将案件记录发回相关办公室;批准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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