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订单号143 [ 备忘录命令编号143,2004 年 7 月 9 日 ] 授权某些官员“经总统授权”签署总统办公室上诉案件的决定、结果和命令鉴于,为了确保和维持立即处理向总统办公室提出上诉的案件,有必要指定高级官员专注于这些案件的解决,并授权他们签署相关的决议和决定;现在,因此,菲律宾共和国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作出如下命令: 总统办公室 (OP) 的以下高级官员特此宣布指示重点审查和解决提升到总统办公室审查和最终行政决议的部门、机构和办公室的决定、决议、命令或行动。高级副执行秘书 Waldo Q. Flores 法律事务副执行秘书 Manuel B. Gaite 副部长 Enrique D. Perez 助理执行秘书 Edwin R. Enrile 执行秘书应从上述官员中指定团队的行政协调员。为此目的,本协议第 1 节指定的官员有权签署“总统授权”的决定、决议和命令: 确认部门、机构或办公室的决定、决议或命令:否认/解雇重新考虑总统办公室先前决定的动议,这些决定与部门、机构或办公室的决定、决议或命令一致;驳回逾期提出的上诉;驳回对总统办公室无管辖权的事项的上诉;驳回双方协商一致的上诉;宣布上诉案件的决定、决议或命令为终局的和可执行的,和/或将案件记录发回相关办公室;批准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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