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交通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 243]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39年12月29日
MOP, Bk 3, v.4, 84 [ 行政命令编号243,1939 年 12 月 29 日] 建立交通委员会鉴于必须为此目的协调负责交通执法的政府机构的活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曼努埃尔·奎松,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设立交通委员会;由行政长官不时从政府官员和其他对交通问题特别感兴趣的人士中任命的成员组成,特别是来自公共工程局、公共服务委员会、菲律宾警察局的成员和马尼拉市政府。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 研究和建议改进对公共公路和街道的机动车交通管制; (2) 研究和制定改善交通的措施。马尼拉市及其周边地区的情况; (三)研究可能提交给它的具体交通事项。委员会应在其主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会议,并应不时向总统提交报告和建议。委员会的建议经总统批准后,应提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局、办公室、分支机构和机构,这些部门、局、办公室、分支机构和机构应确保立即将建议提交给委员会。执行。 12 月 2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的主年,1939 年,菲律宾联邦的第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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