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4, v.4,5,6, 123 [ 行政命令编号76, December 03, 1945 ] 关于对外关系办公室的组织和职能的规定规则 根据第 683 号联邦法案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塞尔吉奥·奥斯梅尼亚,特此发布以下规则,该规则应管理外交关系办公室的组织细节和职能: 第 1 节。外交关系办公室的职责和职能是: (1) 向总统推荐影响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的政策菲律宾与外国;并呼吁政府的任何官员和机构协助制定必要的计划或措施,以执行已宣布的政策。 (二)会同有关政府部门,负责菲律宾参加国际会议,指导驻外使团的组建和派遣,并做好这些会议的筹备工作。 (3) 探索与美国和外国建立经济、社会或文化关系的可能性;研究从国外获得可能对国家有益的服务或援助的方式和方法,并向总统推荐实现这些措施的措施。 (4) 负责在美国和外国设立贸易或文化办事处,并监督和指导其中所有官员的工作,包括那些被派去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和被派往教育机构接受培训的人员。 (5) 维护菲律宾作为联合国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提请总统注意其执行或遵守所必需的行动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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