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南卡马林斯省马加劳市的一部分组织成一个独立的市镇,以 BOMBON 的名义,政府所在地在 BOMBON 区。 251]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49年07月27日
MOP, Bk 6 Pt.1, v.4, 233 [ 行政命令编号251,1949 年 7 月 27 日] 将南卡马林斯省马加劳市的一部分组织成一个独立的市镇,名为 BOMBON,政府所在地在 BOMBON 区。根据省长和南甘马林省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并得到内政部长的同意,并根据经修订的行政法典第 68 条的规定,邦邦、塔高、圣多明各区,圣何塞、圣伊西德罗、圣安东尼奥、圣罗克和辛布雷,所有马加劳市在此组成一个独立的市镇,名为邦邦,政府所在地在邦邦区。此处组织的邦邦市的边界如下: “从靠近马尼拉南路的邦邦和马加劳 N. 85-00W 之间的 1 号 MBM 混凝土纪念碑,2500 米到 2 号 MBM 混凝土纪念碑;从N. 85-00W,8750 meiers 到Bicol 河岸边的3 号MBM 混凝土纪念碑,然后从N. 1-30E,2500 米到第4 点,在1.00 m 处交叉。直径帕雷拉树;从 S. 82-30 E. 3,150 米到达第 5 点,穿过直径 60 厘米的 Mambog 树;从 S. 82-30 E. 8,125 米到位于 Bombon 和 Quipayo 之间的马尼拉南路附近的 6 号 MBM 混凝土纪念碑;从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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