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 Bk 6 Pt.2, v.4, 186 [ 行政命令编号456,1951 年 7 月 1 日] 建立进口控制委员会,协助总统执行第 655 号共和国法案,规定对菲律宾的进口进行监管 根据第 6 号共和国法案赋予我的权力一百五十,题为“管制进口和其他目的的法案”,我,菲律宾总统埃尔皮迪奥·基里诺,特此命令: 第 1 节。协助菲律宾总统执行共和国法案的规定第 650 号,特此设立由 Alfredo Montelibano 主席组成的进口管制委员会;阿方索·卡拉朗,成员;和成员弗朗西斯科·奥提加斯。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委员会主席和成员每参加一次委员会会议,均应领取每日津贴,费率由菲律宾总统确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3. 委员会应任命一名执行官员,其薪金由菲律宾总统确定。证券交易委员会。 4. 委员会应立即着手组织其办公室,从前进口管制局或价格稳定公司 (PRISCO) 或两者中提取其认为必要的人员,并利用其设备和记录.上述办公室一经组建,委员会应立即向总统提交: (a) 其费用预算及其人员基本情况。 (b) 执行第 1 号共和国法的规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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