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1966 年 5 月 1 日 24 日 ] 建立临时水资源开发机构 鉴于迫切需要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计划;鉴于,在为此目的制定必要的立法之前,一个临时委员会负责协调全国所有与水资源有关的活动,以缓解目前的水资源短缺,制定短期和长期计划大力发展水资源,防止职能重复、低效浪费资金;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设立一个临时委员会,以协调与水资源开发有关的所有活动并进行紧急水生产计划,由以下人员组成: 国家自来水和污水管理局主席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 成员 国家灌溉管理局局长 “公共工程总监” 国家自来水和污水管理局总经理 “如果劳动在执行委员会的任务时权利受到影响的,应与有关工会的授权代表协商。委员会在此有权要求政府的任何部门、局、办公室、机构或机构,包括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在履行其职能时提供其可能需要的协助。 5 月 1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在我们主的一年,一千九百六十六。 (SGD.) FERDINAN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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