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警察委员会主席和成员规定新的工资标准[第 1 号行政命令]第514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78年12月19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514,1978 年 12 月 19 日] 为国家警察委员会主席和成员规定新的工资率 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力,我,菲律宾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特此命令并指示:自 1978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警察委员会主席和成员的薪金标准如下: 主席 CESO II、III 级成员 CESO III、III 级 于 12 月 19 日在马尼拉市完成我们的主年,一千七十八(新加坡元)FERDINAND E. MARCOS 菲律宾总统 总统:(新加坡元)JACOBO C. CLAVE 总统行政助理 来源:最高法院电子图书馆 本页是动态的由电子图书馆内容管理系统 (E-LibCMS)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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