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菲律宾警察局的独联体文职特工和法新社其他情报单位的文职特工积累和通勤,但须符合某些条件、休假和其他目的[行政命令编号第921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3年11月02日
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921,1983 年 11 月 2 日] 授权菲律宾警察局的独联体民事正规代理人和法新社其他情报单位的民事代理人积累和通勤,但须符合某些条件、休假和其他目的菲律宾警察和法新社其他情报单位的文职人员,他们作为法新社司令部的一部分,在打击我国犯罪和其他形式的违法行为中参与并发挥重要作用;鉴于,菲律宾警察的独联体文职常规特工和法新社其他情报单位的文职特工在执行危险任务时同样面临与军事同行相同的危险;鉴于,由于继续需要他们为维护和平与秩序服务,这些文职人员已大大放弃了他们的休假特权,导致他们获得的假期被没收;鉴于,政府的政策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这些文职人员的专业水平,以确保他们的效率和士气;因此,我,菲迪南德·马科斯,菲律宾总统,根据宪法赋予我的权力,特此下令并指示如下: 第 1 节 菲律宾警察和平民的独联体文职正规代理人法新社其他情报部门的特工可以累积十 (10) 个月以上的假期和病假积分。第 2 节。任何因服务紧急情况而被阻止休假的菲律宾警察局的独联体文职常规特工和法新社其他情报单位的文职特工,有权将其获得的任何假期积分进行通勤,并在仍处于现役状态时收到其现金价值,视资金情况而定;前提是他有至少五 (5) 个月的假期信用额度,但他不能通勤;此外,前提是他可以上下班并获得每年不超过两 (2) 个月的假期积分;最后,前提是这种超额的休假积分不应影响他继续工作的选择权,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和津贴,或使用未以其他方式折算的休假积分享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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