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www.officialgazette.gov.ph [行政命令编号。 922,1983 年 11 月 3 日] 向政府雇员提供额外的生活费用补贴鉴于,政府的政策是在经济困难时期帮助增加政府人员收入;鉴于,P.D.第 1597 号授权总统向政府雇员发放津贴;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FERDINAND E. MARCOS,凭借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指示并命令: 1. 国家政府的每一位官员/雇员,包括州立大学和大学,无论是永久的、临时的、紧急的、合同的还是临时的,除了授权的之外,每天或每月雇员的情况下,应分别获得 P3.35 或每月 P100.00 的生活费津贴根据第 116 号意向书。 2. 地方政府单位可根据本行政命令向其官员和雇员授权额外的生活费津贴,但须受其财务能力的限制,并在可能由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下地方政府人事管理联合委员会。 3. 政府所有和/或控制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行政命令向其官员和雇员授权额外的生活费津贴,但须符合公司为此目的现有可用资源,以及可能确定的其他条件由预算和管理办公室 (OBM)。 4. 对国家政府机构执行本命令所需的金额应记入 (a) 作为第一优先资金来源的有关部委/局/办公室/机构的工资损失和其他人事服务节省,以及 (b)纳入国家政府机构/办公室预算的一次性加薪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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