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能源协调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第338章]

相关行业:总统命令
报告地区:菲律宾
发布时间:1988年09月30日
84 OG No. 46, 6884(1988 年 11 月 14 日) 338,1988 年 9 月 30 日] 创建能源协调委员会 鉴于,第 193 号行政命令(能源事务办公室的重组)第 14 节规定:“能源办公室;sha11 与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电气化管理局行使职能,特别是与制定能源部门政策、计划和计划有关的职能”;鉴于,为了更有效地管理这些资源,国家能源计划、政策和计划应以综合协调的方式制定和实施,需要与主要政府能源机构进行磋商和协调;鉴于,为了加强和制度化这一机制并为决策提供中心焦点,必须建立一个协调机制。现在,因此,我,菲律宾总统 CORAZON C. AQUINO,特此下令。第 1 节. 创建能源协调委员会。 - 兹设立能源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隶属于总统办公室。证券交易委员会。 2. 理事会的组成。 - 理事会应由总统办公室执行秘书担任主席,以下人员担任成员:执行董事、能源事务办公室总裁、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总裁、国家电力公司局长、国家电气化管理局 SEC。 3. 理事会的权力和职能。 - 理事会应具有以下权力和职能: 审查和正式批准能源计划,包括政府机构和公司的权力扩展计划。...
创建能源协调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第338章]pdf预览版
创建能源协调委员会[行政命令编号。第338章]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